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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注册离岸公司常见问题
问:注册离岸公司对股东的要求?

问: 离岸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股东及董事?

答: 至少一名股东及董事,股东可同时兼任董事。

问: 公司董事及股东资料会否被其他人士查阅?

答: 大部分离岸公司注册地的法律都不要求公开股东及董事的身份等重要资料。因此,也就不会被查阅到。

问:注册离岸公司名称要求?

问: 如何拟定离岸公司名称?

答: 一般来说,公司名称必须包括“Limited”、“Corporation”、或简写“Ltd.”、“Corp.”、或“Inc.”。 如拟用的公司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便不能注册。而且,公司名称一般不能含有“银行”、“保险”等字眼。

问: 离岸公司名称是否可用中文?

答:对某些国家来说是可以的,例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及萨摩亚(Samoa)等国家,注册公司都可使用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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