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可以。必须使用中文繁体字。
答: 可以,如需开立银行帐户则必须注册英文名。
答: 可用中文或英文命名,名称中可包含阿拉伯数字,但不可以中英文混合使用。
答: 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公司名称不能包含“银行”、“保险”等字眼,也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的字眼。
答: 是。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拥有香港注册地址。因为政府信件均寄往该地址。
答: 可以使用至臻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服务。
答: 公司可随时更改注册地址。
答: 可以。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该公司无任何运作或经营业务,或在申请注销前,已停止运作超过3个月
没有未偿还的债项,包括政府费用及税款
必须取得香港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书面通知》
答: 不一定。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已注册超过十八个月,且税务局已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必须填妥报税表,连同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一同提交税务局。
答: 需要。公司仍然要准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直到公司注册处通知该公司已被注销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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